遥想当年生活是多么的艰辛,每天两个粗面馒头外加一点咸菜。
衣服破破烂烂,穿在身上就像抹布一样,衣不蔽体。
和恶狗抢过食,和乞丐称兄道弟,一起要饭。
洛豪说起以往之事,掩面叹息,随手拿起一只鸡腿,大咬一口,道:“所以说,你们这些年轻人,根本没吃过苦。人一旦饿怕了,就会使劲吃,不浪费一丁点粮食。”
拍拍肚子,打个嗝,继续道,“饥荒年你们没见过吧!那时人们为了生存,啃树皮,吃野草。若实在没得吃,家家互换小孩。自家小孩不舍得吃,只能换到别家。”
‘吃小孩!’洛倾城惊叹一声,接着握紧龙傲大手,寻求安慰。
龙傲见多识广,对于人吃人之事还是略有耳闻的。
洛豪喝点小酒,摇头晃脑,一拍桌子,朗声道: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。我们是富贵之人,就要做出富贵之家的榜样,不能浪费粮食,不能欺压百姓。在百姓困难时刻,要尽自己最大力量,布衣施粥,散钱散粮。俗话说,取之于民,而用之于民。只有这样,才是一个家族兴盛的长久之道!”
“岳父大人说的极是,真令小婿佩服。”龙傲夸道。
“女婿啊!想你岳父在江湖上摸爬滚打那么多年,不是吹的,早已经看清了一切。”洛豪放下酒杯,以长辈的口气教训道,“女婿,你还是刚睁眼的小老鼠,许多事情不懂,所以你要跟着岳父去见识见识世面,对将来很有用,你知道吗?”
“小婿知道了。”
“恩!”洛豪露出一副孺子可教也,酒劲上头,“来,女婿,陪岳父喝几杯!一会儿,岳父在和你说说外面有多凶险。”
洛倾城看着龙郎和父亲觥筹交错,举杯不下千杯,无奈的摇下头,最后拖腮饶有兴致的观赏。
几坛酒下肚,龙傲仗着年轻能喝,终于把洛豪撂倒了。
虽然脚步虚浮,但龙傲还是很清醒,背着二百多斤的岳父,毫不费劲的送到房间休息。
送走岳父之后,重重喘口气,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。
洛倾城端盆水,坐在床边,看着满身酒气,脸色通红的龙郎,拿起白布,粘湿,拧干,轻轻擦拭其脸狭,额头。
龙傲微微睁开双眼,看到倾城,一把抓住其小手,放在胸口,道:“倾城,谢谢你。”
“龙郎,有什么好谢的?”
“唉!你看我喝的烂醉如泥,不省人事,只有你来照顾我,我不谢你谢谁呢?”
“呵!你还好意思说,”洛倾城娇嗔句,“平常父亲虽然贪杯,但也不会喝那么多。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?”
“倾城,你想听实话吗?”
“当然!”
“你附耳过来。”
闻言,洛倾城小脸贴在龙傲嘴边,不料,却被龙傲咬住耳垂,酸麻感顿时传遍全身。
小嘴微张,小脸通红,“龙郎,你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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