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户政府就明说了,没钱,不拨钱;内帑也说了,没钱。只要皇帝或者天佑殿,或者你兴国公背这个锅,自己就可以办这个事。没钱,大不了加派嘛。
但既不给钱,也不背锅,自己是断然不办的。
再者说了。
商路变动、贸易中心北移,好处谁拿了?
大部分好处都归于内帑了,在广东留了一堆烂摊子,按理也应该是内帑出钱。
总不能说,好处内帑和入股的勋贵们拿了,然后烂摊子让户政府太仓国库银子收拾吧?
这本就不合道理。
况且国库户政府也不出钱,那岂不就还是让他们这些“基层”地方官来解决?不出事便罢,一旦出事,他们这些地方官“乱摊派”,是不是正好就是个平息民怨的借口?
借地方官之头颅一用不提,曹孟德最起码还汝妻子吾养之呢,这要是被借头了,只怕妻子都要戍边流放。
这就不是虎兕出于柙的问题,而是刺人而杀之说非我也兵也的问题。
这种话,点到即止。
刘钰也不好意思树大旗、讲道理。因为这种事一旦开始讲道理,那大顺的合法性就没了——你大顺有这么原因、那般理由,大明难道就没有这般原因、那般理由?怎么不见你李自成、李过、高一功、李来亨老老实实体谅朝廷?
是以,大顺自复京城鼎定天下后,对一些事,都是“抽象肯定、具体否定”的态度。
这是大顺特殊的政治正确。
从当年的“帝不甚暗”开始,对前朝也不甚抹黑,甚至主动擦屁股,洗白。就拿最寻常的漕运来说,大顺之前有没有默许“冲南不冲北、保漕不保民”的情况?
谈道德,那就没有大错、小错,只有对与错。
既然天下乌鸦一般黑,那么“君子远庖厨”,“假装不知道”,“非朝廷不爱民,实在是朝廷不知道,加入要是知道了肯定就解决了,然而不知道”,就是这种别扭的政治正确下,最为流行的做法。
是以广东节度使一来是就说很多事要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。
哪怕凭着政治敏感性就能觉察到那鸦片贩子背后有问题,但当鸦片贩子说到大庾岭商路后,涉及到朝廷装聋装瞎的体面,这事就不能深究。
至于刘钰异想天开地想要让地方鼓励迁民,广东节度使更是直接告诉刘钰,别幻想了,没用。又想马儿跑、又想马儿不吃草,好处你们拿了,出了事我们地方上担着,我们是不会做的。
所以内帑、勋贵、户政府或者江苏省不出钱,那碍于朝廷颜面,我们就假装广东根本没有因此产生的流民和失业。
你要非说有,非要点破这件事,那你出钱——或者,不出钱也行,出六政府、天佑殿带大印的公文,让我们地方自行办理,加派、助捐,将来出了事也和我们无关。
刘钰被广东节度使委婉地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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